发布时间:2026-04-23 浏览量: 2
根据《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〔2024〕870号),现将2025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国内维权保护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、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5个项目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3日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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